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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蒙面人”盜刷130萬買黃金 銀行商場均賠償
焦作市的朱先生是一位4s店的老板,最近郁悶的很,因為銀行卡好端端的在自己身上,沒有丟失過,卻被一個蒙面人在異地盜刷了130多萬。據(jù)中國法院網(wǎng)30日報道,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,判決銀行和商城各承擔(dān)40%的責(zé)任。
2011年1月2號晚上8點多,焦作市4s店老板朱先生在鄭州辦完事后,開車往焦作返回。在高速公路上,朱先生突然收到一條工商銀行發(fā)來的短信“您尾號為xxxx卡2日20:36pos支出1302096元,余額19345元”這條信息讓他震驚不已。朱凱覺得納悶,翻翻自己的包,銀行卡一直安靜的在包里放著,也從來沒有丟失過,怎么會莫名其妙的被人消費了130多萬呢?忐忑不安的朱先生加快車速,往焦作行駛。趕到焦作,他不顧回家,直接跑到銀行進行查詢,讓他擔(dān)心的事終于發(fā)生了,自己卡里的132萬元只剩下了1萬多元的零頭。朱先生嚇的一身冷汗,趕緊掉頭去公安機關(guān)報案。
經(jīng)公安部門調(diào)查朱先生被盜支的款是他人于2011年1月2日20點36分在被告河北省石家莊某商場pos機刷卡消費購買貴重物品了。
好好的,這么一大筆錢被盜刷了,朱先生一氣之下以銀行未能采取有效方法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不受侵犯,導(dǎo)致自己的財產(chǎn)受到損害和石家莊某商場未履行審慎審核義務(wù),在蒙面人到其商場pos機上進行大額消費時未核對持卡人簽名,對自己卡內(nèi)存款被盜支具有過錯為由,將工商銀行和商場一起告上了法庭。要求二被告賠償自己的130余萬錢。
法庭上,法官調(diào)取了被告河北省石家莊這家商場提供的監(jiān)控錄像。從錄像上看這名穿藍(lán)色羽絨服帶一體大帽子,戴著墨鏡,并用黑色圍巾遮住大半部分臉的四十多歲男子就像一個黑巾蒙面人。他先后三次進入商場金店,催促店員調(diào)貨并購買黃金。